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帮助自学者逐步完成学业。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可向该专业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天津大学、师范大学、财经大学开放教育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础上,为体现这几所大学的专业特色,经天津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在开放教育学院内部选择部分本科专业及少量专业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试内容诸方面进行改革试验,以适应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法,60分为及格,不及格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考试,不限考试次数。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按有关规定免考已学过的相关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科学考试严格、管理先进,具有体现国家意志的权威性,并以良好的教育质量赢得了广泛的社会信誉。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许多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也承认其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历证书。
实践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历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为中国公民提供了最为广阔、便利的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广阔的途径,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可以预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生命力无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前景辉煌。
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继续着眼于全民素质的提高,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公民的终身学习需求,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我们热诚欢迎有志成才学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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